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基本流程/基本模式:
初始檢查(資料技術評審+現場檢查),產品抽樣檢驗,獲證后監督(現場檢查+產品抽樣檢驗)。
具體包括如下步驟:
(1)認證委托人向具有資質的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申請,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資料;
(2)認證機構對申請資料進行評審。如申請文件不符合要求,應通知認證委托人補充完善。受理時,認證機構與認證委托人簽訂認證協議;
(3)受理認證申請后,認證委托人根據綠色建材評價標準和認證實施細則提交自評報告和證實性資料;
(4)認證機構進行資料技術評審;
(5)企業進行證明資料的補充或整改(適用時);
(6)認證機構實施現場檢查工作;
(7)開展抽樣檢驗工作(產品抽樣檢驗可在現場檢查前完成,也可與現場檢查同時進行);
(8)認證機構對產品抽樣檢驗、初始檢查結論進行綜合評價,決定是否頒發綠色建材產品分級認證證書;
(9)綠色建材產品分級認證證書有效期為5年,證書的有效性通過定期監督來保持,每次監督時間間隔不超過1年;認證證書有效期屆滿前90天內,認證委托人可提出延續申請,證書有效期內最后一次獲證后監督結果合格的直接換發新證書。
認證時限:
自正式受理認證委托之日起至頒發認證證書之日止,一般不超過90天,包括初始檢查、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以及證書制作時間。
因委托人未及時提交資料、不能按計劃接受現場檢查、未按規定時間遞交不符合整改、未能及時寄送檢驗樣品、未及時繳納費用,以及特殊的樣品檢驗周期等原因導致認證時間的延長時,不計算在內。
認證單元劃分:
按照綠色建材評價標準的類型進行劃分;同一生產企業、同種產品、但生產場地不同時,應作為不同的認證單元;每個認證單元的詳細認證范圍在認證證書或附件中界定。